濫用塑料袋帶來的危害已經為公眾熟知,但目前在限制使用塑料袋方面,,國內仍沒有出臺強有力的措施。今年深圳市“兩會”期間,,張云東等市人大代表提交建議,,呼吁市政府出臺有關辦法,實行塑料袋有償使用,。記者昨日從深圳市人大獲悉,,市環(huán)保局已書面回復該建議,并對代表們提出的“有償使用”表示贊同,。
現狀
有超市每月使用膠袋25萬個
據深圳市環(huán)保局統(tǒng)計,,大型商場、超市塑料袋使用量占全市總量的70%左右,。以月為單位,,深圳萬佳25萬個,沃爾瑪超過10萬個,,新一佳超過18萬個,,其他較大商場、超市一般超過5萬個,。
在今年深圳市“兩會”上,,張云東等代表向市人大提交了《關于在我市實施塑料袋控制的建議》。代表們指出,,目前不少國家采取了強力手段限制塑料袋的使用,。如韓國1999年開始實行購物袋收費制(100韓元/個),用量減少60%,。愛爾蘭2005年起對每個塑料袋收稅13美分,,稅金全部納入環(huán)保基金,,塑料袋用量驟降90%,。德國商場的塑料袋均有償使用。反觀國內,,不少城市如北京,、上海等地都制定了控制塑料袋生產或使用的政策措施,,但都未取得明顯效果。
建議
征收“塑料袋使用稅”
“應該禁止超市,、農貿市場免費提供塑料袋,。”代表們建議,,深圳應制定專門法規(guī),,明確生產塑料袋的質量標準、環(huán)保標準和生產工藝標準,,并將塑料袋“有償使用”的原則寫入地方法規(guī),。在全市范圍內所有超市、商場,、農貿市場統(tǒng)一實施有償使用塑料袋,,禁止免費提供。同時,,鼓勵市民對已有的塑料袋重復,、多次使用,抑制廢棄總量,。政府委托專門的回收利用企業(yè)對全市的塑料袋進行集中回收利用,,對其給予政策、稅收,、信貸和資金補貼等優(yōu)惠,。
使用經濟手段調節(jié)塑料袋的生產使用,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,。代表們呼吁,,政府應通過征收“塑料袋污染治理稅”、“塑料袋使用稅”等方式限制塑料袋的生產使用,。同時,,鼓勵研發(fā)新型環(huán)保、使用方便的替代品,,對其研發(fā)提供資金支持,,對其產業(yè)化給予政策、稅收,、信貸等優(yōu)惠,。
回復
政府或以行政收費調節(jié)
但據了解,目前無論是向消費者征收塑料袋使用費,,或開征“塑料袋使用稅”都沒有上位法依據,。我國法定的排污費征收的對象是生產者和經營者,對消費者不征收排污費,,排污費并不包括塑料袋收費內容,,所以現在采用塑料袋有償使用措施的法律依據不足,。同時現行法律沒有設定環(huán)境稅,而改變和增加稅種都需由國家立法機關統(tǒng)一立法,,因此在地方單獨設立污染稅的可行性不大,。
市環(huán)保局一方面同意代表們提出的“有償使用”原則,一方面則提出要探索實現“有償使用”的形式,。該局指出,,政府或可“以行政收費或押金制度的經濟手段干預,強制要求生產者,、消費者承擔相應的社會成本,。”該局還透露,,將盡快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國內外有關做法和經驗,,研究塑料袋收費的可行性、征收方式以及費用的使用等問題,,研究和推動稅費改革。同時,,引導和鼓勵生產成本低,、無污染的包裝材料技術在市場上的推廣,推動其成為環(huán)保示范技術,。
據了解,,深圳環(huán)保部門將把塑料袋生產企業(yè)列入清潔生產審計名單,引導企業(yè)選用可降解新材料代替?zhèn)鹘y(tǒng)塑料袋,,組織好塑料袋,、一次性使用產品的回收、分類收集,、集中清運和焚燒處理等工作,,防止“二次污染”。
針對塑料袋使用七成集中在大型超市這一特點,,深圳市環(huán)保部門將成立貿工,、發(fā)改、工商,、環(huán)保,、技術監(jiān)督、城管等部門共同組成試點工作小組,,選定萬佳商場,、天虹商場、沃爾瑪,、歲寶百貨,、新一佳商場,、人人樂百貨等大型商場作為試點對象,推動其自主限制塑料袋的使用,,宣傳,、推薦使用環(huán)保購物袋,樹立一批限制濫用塑料袋的環(huán)保典型,。